五四表扬年度贵港共青团ldqu

根据《关于申报年度“贵港优秀共青团员”“贵港优秀共青团干部”“贵港五四红旗团委”和“贵港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贵青发〔〕1号)文件精神和申报工作要求,经全市各级团组织的申报推荐,经研究决定:

拟授予黄晓冰等36名同志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邓本本等42名同志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含驻村团干部),共青团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委员会等14个基层团组织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贵港市公安局覃塘派出所支部委员会等28个基层团组织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公示时间为: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上推荐的个人或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4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组织宣传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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