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为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开展“云南省爱心使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治项目”,医院在省内开展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救治。专家组拟于年3月27日到我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救治工作。
一、筛查对象
14周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未经手术治疗的患者。
二、筛查范围
各乡镇疑似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或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又未接受手术或需二次手术治疗的儿童。
三、集中筛查地点
医院体检中心
四、筛查时间
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五、实施步骤
(一)乡镇初筛。请各乡镇及时组织卫生院于3月27日前,安排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对疑似患儿进行初筛,并建立档案、完善联系方式,为县级集中筛查做好准备工作。
(二)县级集中筛查。3月27日8:00—12:00医院体检中心开展集中筛查,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对接诊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登记,并做好筛查工作的相关衔接和后勤保障。
云南省爱心使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治项目简介
一、救助对象经过筛查确需手术治疗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自愿接受救助的0-14岁城乡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二、项目救助方式由基层医疗机构初筛的基础上,医疗专家组到昭通市、红河州对初筛出的先心病患儿进行筛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心病患儿,统一组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三、医疗费用1.医院先行垫付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按当地医保政策报销,剩余的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并承担患儿及一名家属的往返交通费及住院期间的食宿费用。
2.不收取任何检查费用,专家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来源|大关县委宣传部
编审|罗珩
编辑|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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